律师解析:对于租房期间发生的水漏现象所引发的纠纷,我们应当按照如下细则进行妥善处理: 首先,如若水漏现象是由于房东擅自改变房屋结构,或是其负责维护的水管存在老化迹象,或者是水管配件松动未得到及时更换而引起的,那么应该由房东主动承担起相应的责任; 其次,如果水漏现象是由于租户在使用过程中忘记关闭水管,或者是因为租户在使用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所导致的,那么就需要由租户来承担相应的责任; 最后,如果水漏现象是由于第三方的过失行为所造成的,那么就应由该第三方来承担相应的责任。 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。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。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,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,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。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,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。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,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