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标题 | 延期交房可以要求什么权益 |
| 内容 | 律师解析:倘若购置房产之客户遭遇房地产开发商延误交房的状况,应实时行使其催告权利:首先,倘若购房人有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,必须先行履行催告程序;其次,若在接到催告信息之后的三个月内,开发商依然未能完成房屋交付手续,那么购买人将自动获得合同解除权。换言之,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法定要件须满足以下几点:第一,开发商存在延迟交房的行为;第二,购房者已向开发商发出催告;第三,在收到催告信息后的三个月内,开发商仍未完成房屋交付手续。此外,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催告之日起计算,有效期为一年,即从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后至一年后的这段时间内,购房者均可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。然而,若超过一年的期限,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。 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三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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